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机关动态 时政要闻 基层动态 团体动态 办事服务 政策法规 常州民族 常州宗教 公众参与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机关动态 >> 内容
我市1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
发布日期:2024-10-08   来源: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大会表彰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全国352个模范集体、368名模范个人受到表彰。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买买提清真餐馆总经理赛买提·阿不都热汗曼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是国务院在北京举行的会议,自1988年起,每5年表彰一次。2024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表彰。

17年前,维吾尔族小伙赛买提·阿不都热汗曼来到江苏省常州市,开了一家清真小饭店;17年后,他的餐厅从1家扩大到3家,先后为300多名新疆各族群众提供了工作岗位,其中近30人在他的帮助下成功创业。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己任,将自己对民族团结的热心熔铸于个人事业中,带领在常各族群众团结一心、砥砺奋进,为“万亿之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在常州打拼多年,源于对这座城市的热爱,无论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他早已与常州融为一体,将常州当成了“第二故乡”。他不仅是共富路上的带头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更是民族团结的护航员。作为钟楼区“红石榴讲堂”宣讲员和常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成员,他的身影活跃在常州的街头小巷,深情讲述着自己多年来融入常州、发展常州的创业历程。

近年来,常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稳妥做好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引导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了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常州西藏民族中学相继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四级调研员王胤骏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模范个人”;常州天虹纺织有限公司、常州西藏民族中学、钟楼区永红街道、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相继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民族处)

 
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常州民族 | 常州宗教 | 公众参与
主办单位: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2层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3329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9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