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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佛教界人士热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8-14   来源: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常州市佛教协会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深入学习,全市佛教界人士纷纷表示,要推动落实好《办法》的各项规定要求。

市佛协会长廓尘表示,《办法》的公布施行,是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举措,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各项活动提供了合法依据和行动指南。全市佛教界要提高站位,学以致用,强化落实,推动我国佛教中国化常州实践行稳致远。

市佛协常务副会长、武进区佛协会长慧闻说,《办法》规定宗教团体应当指导场所建立健全和执行内部管理制度,这为各级佛协更好地履行职责明确了法律依据。武进区佛协将组织各场所系统学习宣传《办法》,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场所自我管理水平。

市佛协副会长觉智说,《办法》指出,宗教活动场所应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场所管理制度。南城寺将认真学习贯彻《办法》,对本场所的管理制度作全面梳理,特别是重视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市佛协副会长、新北区佛协会长廓朗说,《办法》明确了场所管理组织的职责,首先就是团结和教育信教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说明,佛教场所必须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做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市佛协副会长、常州经开区佛协会长达胜说,场所是基础,人员是根本。《办法》规定了场所管理五个层面的要求,既明确又具体。常州经开区各场所要重视建立健全包括人员管理制度在内的各项制度,同时积极发挥大林学院平台作用,为僧才培养再作贡献。

市佛协副会长宏能说,《办法》的出台是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又一关键举措。在“监督管理”一章中,创造性地设立了监事职位,体现了现代管理的特征,必将有利于场所管理的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

市佛协副会长、溧阳市佛协会长仁成说,《办法》的出台对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意义重大。溧阳市各场所要增强学习贯彻《办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研究场所管理要求及法律责任,完善场所各项规章制度与《办法》相匹配。

市佛协副会长、金坛区佛协会长光超说,《办法》对于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深远的意义。金坛区佛教界将深入学习宣传,精准领会,按照要求规范各场所内部管理,督促内部管理存在问题的场所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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