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围绕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深化宣传教育、解决重点问题,不断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确保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我区得到落实。
一是聚焦宗教工作组织领导。根据《条例》要求,明确了区级宗教工作执法主体,保证了宗教工作力量。建立完善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落实了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宗教工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制度。全区11个镇(街道)、67个村(社区)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工作人员,充实了区、镇(街道)、村(社区)宗教工作人员,11个镇(街道)都配备统战委员和民宗助理。
二是聚焦宗教法规宣传的覆盖面。向区四套班子领导、区级机关各部门和宗教工作人员发放《条例》宣传册,在区级机关大楼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向部分区政协委员和区人大民宗侨台工委领导及统战干部专题解读《条例》及宗教政策。局领导先后在牛塘、湖塘、前黄等镇解读《条例》,并在9月24日全区举办网格员培训班上向网格员讲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三是聚焦非法宗教治理。制定出台专项方案,明确整治范围、治理内容、治理任务和治理要求。对宗教活动场所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信息开展专项清理,出动人员280多人次,检查宗教活动场所120余次,收缴宗教类非法出版物近100本。加强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网站、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的正面引导和监管。
四是聚焦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治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季度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梳理安全隐患,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验收。今年共实施安全检查50余次,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共排查隐患179处,已整改到位179处,整改率100%。
(武民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