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向全市基督教界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引导信教公民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
(二)坚持“自治、自养、自传”、“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保卫和发展我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的成果;
(三)积极推进基督教中国化,深入开展神学思想建设,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事工;
(四)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教会合法权益;
(五)为维护我市社会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为实现祖国统一,并为开展国内外友好交往与维护世界和平而贡献力量;
(六)本会与常州市基督教协会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并在规定期内联合召开常州市基督教代表会议,也可与该会召开其它联席会议;
(七)本会加强同各辖市、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及协商各辖市、区教会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八)本会会同常州市基督教协会,督促指导各辖市、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制定教牧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保障制度,以保证其生活安定;
(九)本会的决议,各辖市、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本会应予督促。
(2021年8月28日常州市基督教第九次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常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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