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市民宗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积极发挥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作用,有力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发展,为我市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一、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发展资金。根据省民宗委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市民宗局、区财政局及区农业农村局指导有关单位积极规范申报。市民宗局组织人员实地检查申报项目,符合条件后,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向省民宗委申报资金。市民宗局和市财政局3月联合发文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严格监督管理项目资金。4月,市民宗局赴武进实地察看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武进区民宗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台账资料进行检查评估,对消防安全方面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市民宗局、区民宗局指导项目负责人规范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确保项目依法顺利安全完成。
三、验收并开展绩效评估。11月,市民宗局会同武进区民宗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参加项目检查验收,实地察看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落实情况。检查组听取了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要求项目单位按照省民宗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开展绩效评估,确保项目资金合规及时全部下拨,助推我市少数民族聚居村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
(民族处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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