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常州市民宗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健全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民族宗教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常州市民宗局把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指定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副局长负责,明确政策法规处为责任处室,与其他处室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认真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是组织培训,有序推行。专题培训:常州市民宗局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学习纳入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先后三次集体学习市民宗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场教学:结合今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局主要领导带队,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并邀请市消防专家,赴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行政检查,对行政检查的规范、程序进行了现场培训。突出重点: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实施三项制度重点内容,每月随机选取5个宗教活动场所,每个场所随机选取2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
三是从严把控,规范程序。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程序、流程。严格贯彻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的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内容,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宗教处作为市民宗局执法承办机构在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调查取证完毕提出处理意见后,交市民宗局承担法制审核工作的机构即政策法规处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通过法制审核,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是按照需要,增配硬件。为提高执法质量,防范执法风险,确保民族宗教执法公正、透明,今年常州市民宗局采购了2套行政执法记录仪,配备了行政执法专用存储器,为执法行为痕迹化提供了保证。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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