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有关文件精神,常州市民宗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的实施细则》《常州市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开放审批表》(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审批表》),指导我市宗教活动场所逐步有序做好恢复开放准备工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6月1日下午,市民宗局组织各辖市区、经开区民宗部门,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场所恢复开放准备工作。会上,副局长徐文河传达了省民宗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对《实施细则》《审批表》进行了详细解读,要求各级民宗部门要会同宗教团体、当地镇(街道)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政策和业务指导,督促场所落实“七到位一承诺”的防控措施,即“专项整治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应急预案到位、安全卫生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负责人承诺”。《审批表》囊括了以上七个方面共27条检查内容,同时要求场所主要负责人签订恢复开放各项准备工作到位承诺书,确保相关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局长杨光强调,相关责任单位要开展好场所恢复开放的风险评估,对照《审批表》逐项检查,共同把关,堵塞风险漏洞,确保万无一失,所有场所必须经过审批后,才能恢复对公众开放。
会前,根据上级要求,市民宗局就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的时间、《实施细则》、《审批表》等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批准。
(办公室 宗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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