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机关动态 时政要闻 基层动态 团体动态 办事服务 政策法规 常州民族 常州宗教 公众参与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 内容
常州市佛协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8-09-03   来源: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8月31日,常州市佛教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天宁禅寺召开。市民宗局副局长颜良进,市佛协会长廓尘法师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佛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慧闻法师主持,市佛协第六届理事会理事58人参加会议,各辖市区民宗局干部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了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与江苏省佛教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就积极响应全国性宗教团体倡议,在全市佛教寺院升挂国旗;贯彻市民宗局部署,认真开展2018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举办全市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等事项进行了部署。

廓尘会长在讲话中,要求全市佛教界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认真学习贯彻中佛协、省佛协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在佛教寺院升挂国旗活动,扎实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全力抓好治理佛教商业化问题,认真推进以“名僧、名寺、名师、名品”为主要内容的佛教文化“品牌建设年”活动。廓尘会长还就贯彻省佛协对口帮扶、《江苏佛教》编撰、佛教教职人员培训中心建设、大数据建设及第二届江苏佛教素食文化博览会暨江苏佛教论坛等项工作,要求全市佛教界积极响应,全力支持。

颜良进副局长在讲话中,对全市佛教界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心中有党。各位理事多为寺院负责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听党话、跟党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二要心中有法。全市佛教界要认真学习《宪法》修正案、《宗教事务条例》并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推进寺院升挂国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依法开展法务活动。三要心中有戒。全市佛教界要进一步推进教风建设,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 ”。四要心中有责。对今年下半年“品牌建设”、维护安全稳定、治理佛教商业化等各项重点工作,要以高度责任心扎实推进。五要心中有善。全市佛教界要一如既往地发扬佛教“慈悲济世”的优良传统,认真开展今年九月第七个“宗教慈善周”活动,天宁寺、宝林寺、宝塔寺三个慈善基金会进一步完善发展,常州佛教在慈善工作上要走在全市宗教团体前列。

                                                              (市佛协)

 
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常州民族 | 常州宗教 | 公众参与
主办单位: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2层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3329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9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