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主堂多年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宗教局7号令《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常州市天主堂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贯彻执行。
一是成立管理小组。由场所负责人、会计人员、出纳人员组成财务管理小组,在堂务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财务管理;聘用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建立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档案,并妥善保管。
二是规范收支管理。收入每笔开具收据,收据票据使用常州市民宗局及南京教区统一印制的票据,每张加盖市天主堂公章,并作为原始凭证入账;捐赠实物的,由财务小组成员按照《民间非营得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折价入账;每逢大瞻礼或者朝圣活动结束后,由财务小组负责人召集三人同时开启献仪箱,并当场清点款额,及时入账。所有支出经财务小组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堂委会负责人审批,高于5000元以上的支出经堂委会成员集体研究同意方可施行。
三是接受各界监督。每月向市民宗局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场所支出明细表等,并定期以适当方式向教友们公布财务状况,接受教友们的监督。市天主堂易地重建工程历时多年,由于筹措资金年限较长,在今年五月举行落成开堂庆典前,市天主堂将十年来的每笔捐款及收入支出使用情况张贴在教堂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天主教 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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