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民宗局按照法治建设和平安创建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职能,把做好行政调解工作作为预防和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增强行政调解实效。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一是高度重视,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将依法行政调解工作列入局党组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各项任务。成立行政调解领导小组,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民族宗教工作行政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实现本地区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以点带面,推进行政调解纵深开展。突出行政调解重点领域,依法、及时、妥善予以解决;构建行政主导、社会参与的行政调解工作模式,注重发挥第三方力量,参与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定期深入基层进行排查,通过流动调解、巡回调解的方式,方便群众就近就快化解矛盾,切实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效率。
三是夯实基础,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全面梳理行政调解的民族宗教法规依据,认真探索有效化解争议纠纷的调解方法与手段,规范流程,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加强行政调解人员培训,聘请专人对行政调解具体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等关键性内容重点讲解,提升行政调解工作队伍业务素养与能力;建立行政调解信息上报制度,加强行政调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及时汇总分析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行政调解工作情况。
(政法处 朱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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