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倡导法治、凝聚共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贯彻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辖区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5月,钟楼区民宗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达到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目的,区民宗局从四个方面对“宣传月”工作进行部署。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部署。我区对开展“宣传月”活动提前进行了谋划和准备,组织街道宣统委员和民宗助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开展“宣传月”活动的具体措施。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开发区、各街道都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了“宣传月”实施方案并上报至区民宗局。区民宗局对“宣传月”活动的目标和重点、活动的安排和形式、具体工作措施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确定内容,突出宣传教育重点。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二是积极做好对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居民发放清真补贴等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三是认真抓好宪法和宪法精神的学习宣传;四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细化措施,安排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民宗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二是开展“法律进场所”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三是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的作用。通过宗教人士的宣讲,将法律法规主要精神、“去极端化”、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内容的宣传融入讲经、解经等过程中,加强对广大信教群众抵御宗教极端思想侵蚀渗透方面的教育和引导;四是将民宗法制宣传与“道德讲堂”相结合,邀请宣讲员及义工律师为少数民族同胞上法制课,让他们也自觉融入到全辖区“从善尚德”的浓郁氛围中去;五是充分利用辖区内西藏民族中学这一优势资源,通过以案讲法、法制讲座、挂图说法等形式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六是积极开展“送法进店入户”工作,在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专项检查的同时,把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钟民宗 黄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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