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机关动态 时政要闻 基层动态 团体动态 办事服务 政策法规 常州民族 常州宗教 公众参与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要闻关注 >> 内容
我市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对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居民发放清真食品补贴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5-03-19   来源: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心和照顾,近日,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居民发放清真食品补贴的实施意见》,凡户籍在常州武进、新北、天宁、钟楼、戚区等五区的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撒拉族、塔塔尔族、东乡族、柯尔克孜族、保安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居民均可领取每月15元的清真食品补贴。
 

(民族处 王胤骏)

 

 
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常州民族 | 常州宗教 | 公众参与
主办单位: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2层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3329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9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