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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迈出新步伐
发布日期:2013-12-09   来源: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我市佛教界深化“双争”活动,积极推进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目前,我市第一批250名佛教教职人员符合条件通过认定。与此同时,结合“教风建设年”主题创建活动,第二批63名佛教教职人员已通过认定初审,近期将上报。
  一、领导重视。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始终是在市民宗局的领导下进行。市佛协领导及各地寺院高度重视认定工作,充分认识到认定工作对规范佛教教职人员管理、切实维护佛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双争”活动重点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并协调解决认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坚持标准。市佛协严格按照中国佛教协会《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各项规定和省市宗教部门的要求开展认定工作,把好标准关。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求认真整改,直至符合条件方可通过初审;对户籍等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按规定重新提供。
  三、严格程序。认定工作中,市佛协还十分重视严格按程序办理。按照要求填表,并必须由本人签字,所在寺院、当地佛协签字盖章,当地宗教部门审核盖章,并报由市佛协复核所有资料,经市民宗部门审核后盖章报省。
  四、工作细致。认定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资料多,工作面广量大。常州市及各辖市区佛协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细致开展工作。对一些认识有偏差的僧人,反复地进行说服动员;对资料有缺陷的,不厌其烦地指导改进;主动向市区二级宗教部门汇报沟通认定工作情况,取得指导支持。

 (市佛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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