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道教协会《关于江苏省道教在观道士认定备案的通知》(苏道发[2013]7号)文件精神,按照《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规定,常州市道协结合“教风建设年”创建活动要求,根据常州实际,对全市道教场所已具备认定资格尚未备案的在观道士进行了严格把关、审核,顺利完成了第三批在观道士的认定备案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场所道风教风建设,提升道教人才队伍素质,推进宫观规范管理,树立常州道教良好形象,
一是进行广泛宣传。市道协及时下发了《关于常州道教开展在观道士认定备案的通知》,要求下属各协会、道教场所按照通知精神要求,进行广泛宣传,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组织上报。
二是做到严格审核。根据《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遵照《江苏省道教协会在观道士认定备案程序》,市道协要求下属各协会、道教场所严格审核,把好初审关,认真对待此次认定备案工作,借机开展场所的道风教风建设,提高教职人员的素质修养。
三是规范逐级审批。此次认定备案工作,首先由各道教场所在观道士自己主动上报,由场所负责人初次审核签字盖章,后由辖市区道教协会、民宗局审核把关,再由市道协三审,最后由市民宗局审核盖章确认后方可上报省道协,此次共有18名道长符合认定备案的要求。
(市道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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