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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昌玉红香芋专业合作社“三优一提高”增加少数民族家庭收入
发布日期:2013-05-23   来源: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是优先签订种植合同。在红香芋种植前,合作社首先考虑到少数民族种植户的实际情况,优先与他们签订种植合同,将种植的亩数、产品质量要求、产品收购数量、价格等用合同形式固定下来,使他们放心种植。二是优先提供技术培训。为他们提供优良品种,派技术员深入到田间地头提供技术指导。三是优先提供资金扶持。种植初期赊欠生产所需农资,统一供给的品种、部分化肥、农药对少数民族户赊欠,待产品收购时一并结算,解决了他们资金上的困难。四是适当提高收购价格。在收购价格合同上,收购的价格上浮5%—10%。
 

(坛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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