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按照江苏省、常州市《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意见》的要求,溧阳市制定下发了《溧阳市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工作实施意见》。3月22日上午,溧阳市召开全市统战委员工作会议,就贯彻上级精神,推进农村少数民族群众收入倍增计划进行了部署。
一是大力宣传,营造富民增收的浓厚氛围。利用《常州日报》、《溧阳时报》、“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月”、溧阳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载体和活动,大力宣传溧阳市少数民族群众的致富事迹,谋求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形成上下一致,合力同心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增收的良好氛围,奠定了少数民族增收的基础。
二是扶持致富项目,带动少数民族群众增收。依据溧阳镇(区)的各自特点,结合少数民族群众的自身条件,通过少数民族群众自筹一部分,市委统战部、民宗局下拨一部分,各镇(区)配套一部分的方法,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家庭致富项目。再通过发展起来的项目带动和发展新的致富项目,扶持困难少数民族家庭,达到共同富裕。据统计:溧阳市已发展少数民族家庭致富项目23个,年收入近400万元,其中以项目带动发展的新项目有2个,帮助10户困难少数民族家庭,使每户家庭增收2000元。
三是推进就业,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利用工商联平台,帮助选择发展较好的相关企业,吸纳少数民族家庭成员就业。去年有40户家庭的40名少数民族成员经统战委员介绍到企业打工,确保了每户家庭增收3万元以上。
四是全力扶贫帮困,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增收。将24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联系工商联执委、溧阳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民盟溧阳市支委成员、“帮帮爱心家园”、政协民族宗教组成员、溧阳市社会劳动保障局、宗教团体,救济慰问少数民族困难家庭80户,发放资金10万元。发挥镇(区)少数民族扶持资金的作用,救济慰问少数民族困难家庭50户,发放资金5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收入,使全市92%少数民族家庭收入达到当地农民的人均收入水平。
(溧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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