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期武进各宗教场所活动较多,教职人员流动频繁。为确保各场所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好“十八大”期间武进区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区民宗局采取多举措加强宗教场所人员的规范管理。
1、加强教职人员规范管理。要求辖区宗教场所内的教职人员自觉规范行为,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如应邀到场所外或市(区、县)外主持宗教活动,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主管部门和宗教团体允许,不得随意外出开展宗教活动,违者经批评教育酌情处理;屡教不改者将取消其教职人员资格。
2、严格掌控外来流动人员管理。对宗教活动场所内的流动宗教教职人员,原则上不留宿。确需留宿者,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和备案登记,两证真实齐备,方可进行登记暂住。住3日以内,场所负责人需对暂住者健康负责;住3日以上,1个月以内须在3日内到主管部门申报备案;1个月以上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方可居住。
3、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有序。各宗教场所在“十八大”期间举行宗教活动的,首先在法事活动期间,要有序引导信教群众开展宗教信仰活动;其次要保证场所内食品、卫生、消防等安全,对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要负起责任;如引发矛盾纠纷,必须妥善解决,保证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
(武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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