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2012〕4号文件精神,实施“同心”实践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全市宗教领域和睦和谐良好局面,常州市部署进一步深化“争创文明和谐宗教场所,争做文明教职人员”活动(以下简称“双争”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确保全市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宗教局《关于2012年开展“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部署安全管理工作,对所属宗教活动场所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探索实践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完善规章制度,配置相关设施,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安全事故,从而实现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四有三无”,以全新的工作姿态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是强化宗教场所内部管理。对照《江苏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评分细则》,加强对“2+1”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十有”、“五有”要求,通过培训提升场所负责人和财会人员规范化管理意识,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在宗教场所的软硬件建设方面,有条件的宗教场所增设“图书(阅览)室”、“书画室”,档案员上岗证、炊事员健康证,实现“四室一厅、五证齐全”。
三是推进宗教文化建设。主动投身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常州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宗教界加强文化建设,坚持宗教文化正确发展方向,促进宗教健康有序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各宗教团体结合自身特色,挖掘并传承优秀的宗教文化,启动“秘书长工程”,推进宗教文化项目建设,通过杂志、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文化,提升我市的宗教文化品位。
四是重视宗教人才培养。坚持以“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群众中有威信,关键时起作用”为文明宗教教职人员标准,制定完善宗教人才培养规划。坚持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两手抓,一方面充分发挥老一辈宗教界人士的作用,在传、帮、带上对中青年骨干加以正确的引导,另一方面各级宗教部门定期组织各类专题培训,提高宗教界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是引导宗教界投身公益慈善活动。学习贯彻国家宗教局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积极宣传发动宗教界人士开展帮困、助学、敬老、无偿献血等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激发宗教界投身慈善公益事业的热情,促进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积极打造慈善文化,切实做到慈善公益与宗教文化相结合。
(宗教处 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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