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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认真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11-03-02   来源: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民族工作全面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全年五项重点工作。
  一、以民族宗教法规宣传月活动为抓手,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月期间全市将开展城市民族工作成果展,印发民族知识手册、依法行政宣传手册,举办全市少数民族歌舞大赛,清真食品展示,市民民族小知识有奖征答,组织少数民族有关专家为民服务等活动,在全市掀起民族团结创建高潮。
  二、以清真网点改造提升为契机,加强流动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争取到市财政清真网点改造经费20万元,对市区车站、商业中心等人流集中区域的清真网点进行有计划改造,逐步培养和扶持一批清真饮食骨干企业,满足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的需求.在确定清真网点改造的对象时优先照顾对常州社会经济稳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的联络员经营的网点。
  三、以少数民族致富项目为内容,带动农村少数民族全面实现小康。一是进一步抓责任落实。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二是进一步抓典型宣传,增强自主创业意识。三是进一步抓服务成效。加强对少数民族信息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为少数民族发展生产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少数民族项目实施中生产、资金、技术、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困难,提升农村少数民族致富项目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四、以全面创建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单位为载体,打牢城市民族工作基础。一是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二是强化基础工作,坚持动态服务与管理。三是整合资源,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四是增强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五、以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为依据,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准确把握严格执行民族政策法规,在少数民族中考、高考考生民族成分的认定,公民民族成分的更改工作中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为全市少数民族中考、高考考生出具民族成分证明,依法为符合规定的少数民族群众出具更改民族成分证明。


(民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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