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市外来少数民族已有3万多人,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已经超过农村,特别是近年来武进区和戚墅堰区的来常少数民族务工人员数量增长迅速,城市民族工作日趋复杂。
为做好新形势下常州城市民族工作,近年来,我市各级民族宗教部门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扎扎实实做好民族工作,积极探索社区民族工作新机制。一是推进社区民族工作创建活动。我市于2007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要求各辖市区在各街道(镇)逐步推进社区民族工作。2009年,明确13 个街道(镇)为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单位,由点带面开展工作。今年三月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各创建单位基本达到组织机构到位、工作制度完善、基础台账健全、活动开展有序、服务各具特色的创建要求。二是加大社区民族工作宣传力度。从2009年起,我市确定每年3月为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月,集中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国家有关民族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法制宣传图片展,发放宣传手册,接受市民咨询并现场答疑。两届宣传月活动内容新、范围广、影响大,受到了全市各界的一致好评。三是加强对清真网点的服务与管理。按《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精神,为全市30家清真网店发放清真标志牌,将他们纳入长效管理范畴。与工商、卫生、环保、城管等有关部门协调,贯彻落实对清真餐饮网点申领营业执照的政策优惠,减免相关费用。定期开展对清真食品的管理监督和市场整治、加强对“清真食品”标识规范使用的管理,确保清真餐饮行业健康发展。四是健全少数民族联络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队伍、完善网络,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加强人员培训,了解相关情况,充分发挥了少数民族联络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反映情况信息员、政法法规宣传员”的作用,依法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
随着常州社区民族工作的不断深入,一方面确保了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和睦和谐,为常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另一方面,切实提升了少数民族群众民生质量,体现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主题,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近年来,常州社区民族工作的知名度已逐渐由江苏走向全国,国家民委领导多次带队考察我市社区民族工作,并对相关做法及成效予以了充分肯定。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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