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进会精神,不断提高全市宗教场所管理水平,常州市宗教部门结合当前实际,扎实推进全市文明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一是转发《关于全省首批争创“和谐寺观教堂”示范场所名单的通报》(苏宗发【2010】123号),要求常州天宁禅寺等17所被省宗教局确定为全省首批争创“和谐寺观教堂”示范场所能真正起到示范作用,确保创建质量。二是组织有关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传达学习《江苏省平安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综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的开展应对照全省统一的考评办法,尤其是17所示范场所要在今年年底实现达标。三是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市宗教部门前往各辖市区的各个宗教场所,对创建文明和谐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调研,重点对“2+1”专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督查指导:有序开展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在完成学习教育、对照检查阶段任务的基础上,开展登记审核阶段的申请和审核把关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宗局七号令,指导宗教团体举办财会人员培训班,规范宗教场所的财务管理;督促各宗教团体收集、整理1986-2010年宗教团体、场所重大活动开展情况、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数量对比、宗教文化建设状况和社会公益等档案资料。
(宗教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