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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社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常州市召开社区民族工作经验交流会
发布日期:2009-10-30   来源: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10月28日上午,我市在行政中心召开社区民族工作经验交流会,学习传达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忠和出席会议并讲话,各辖市区民宗局、民宗助理和相关街道、社区负责同志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赵忠和副主任在会上强调,我市社区民族工作要再上新水平,就要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重视社区民族工作;要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加强组织领导,保证社区民族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市在2007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社区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各辖市区以创建“常州市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单位”为契机,积极动员、全面部署,依托社区资源,在各街道(镇)逐步推进社区民族工作,不断拓展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内容,促进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交流会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赵世平对我市开展“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行了小结,他肯定了在创建活动中街道(镇)的好的做法:一是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二是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三是摸清底数,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四是热心服务,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工作;五是依法管理,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就下一阶段工作,赵局长要求各级民宗部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要明确工作任务,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要整合资源,推动社区民族工作更上新台阶。
  金坛市金城镇等13个单位被授予“常州市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单位”奖牌。会前,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新北区河海街道兰翔社区开展社区民族工作的情况。


(民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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