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6月24日
为积极贯彻落实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会议精神,常州市民宗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做到“四个一”。
一是成立了一套班子。为了加强对全市创建活动的协调指导,市民宗局专门成立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指导办公室,由赵世平局长任主任,局办公室、宗教处、各辖市(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为成员部门,各部门明确职责,落实到人,确保创建活动有效组织实施。
二是下发了一个通知。按照国家宗教局和省宗教局关于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结合常州宗教工作实际,市民宗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下阶段,市局还将出台具体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指导各辖市区民宗局和市宗教团体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建活动。
三是召开了一次会议。6月24日,市民宗局召开全市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会,各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人员、驻会工作人员及市直场所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王军局长在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会议上的主要讲话精神,并对常州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宗教团体要做好宣传发动和分类指导,抓典型、强基础、树人才、促和谐。
四是达成了一个共识。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是宗教工作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宗教工作围绕大局、服务科学发展,引导宗教界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正确处理宗教活动场所和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谢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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