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10日
为做好新形势下武进民族宗教工作,区民宗局通过调研,在详细掌握全区民族宗教情况的基础上,配合区政府出台了武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各镇属地管理和各相关部门依法管理的职责分工和管理要求,加快形成区委统一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优化了民族宗教的工作环境。
同时,武进区民宗局扎实贯彻《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一是为全区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提供依据。主动对涉及到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民族宗教事务进行调研,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财务监管、建设监管的实施意见》。二是继续完善基层队伍的建设。在已经建立的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村级民族宗教协管员队伍(原则上由村治保主任兼任),完善管理网络,及时掌握民族宗教动态,确保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处处有人管。三是加强业务指导,提升相关部门管理水平。做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促使相关单位正确把握和谐稳定安全与规范有序管理的关系,避免不敢、不会、不愿管,而使民族宗教领域成为行政管理真空地带,努力实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社会化。
(武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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