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3月20日
为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落实省民委苏民办发[2009]1号文件精神,常州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了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
各辖市区民宗局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多形式多渠道扎实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金坛市在青年广场播放了3场有关民族团结进步的电影和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幻灯片;溧阳市通过电视台进行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电视专访,并以“一镇多品”为特色,全面梳理少数民族致富项目,进一步培育、推动项目的实施;武进区成立了民族宗教法制宣传组,组织协调安排宣传教育月的各项活动,会同区人民法院有关人员向奔牛中学藏族学子进行法制宣传;新北区在“江苏省民族工作示范社区”——河海街道兰翔社区摆设宣传台、宣传展板,举行了民族法制宣传日活动;钟楼区通过新市民学校、市民法制学校等平台加强对来常少数民族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主动融入全区的发展;天宁区关心少数民族群众,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送温暖、送健康”为主题的育龄少数民族妇女健康体检行动;戚墅堰区扩大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开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
各辖市、区通过在街道、社区的公告栏张贴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月的社会知晓面,积极营造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关心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依法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周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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