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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民宗局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09-08-07   来源: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07年10月17日  

          为了扎实推进民族宗教领域的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贯彻实施“五五”普法教育计划,为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市”作应有贡献,日前,金坛市民宗局制订下发了《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确定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为,积极开展学习法律法规的活动,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扎实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市”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容,推动“法治金坛”建设取得更加丰硕成果。
  《方案》明确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一)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积极推动法治金坛建设工作,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宗局3号、4号令,严格规范民宗机关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制订相关的规章,推动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和民主行政,促进各项决策、管理民主化和科学化。(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突出抓好民族宗教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二是以“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为基础,结合民族和宗教方面的法规,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形成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氛围;三是突出抓好法制思想教育的主题活动,推进普法教育的深入展开;四是组织民宗助理参加有关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的培训,提高民宗干部的整体素质。(三)积极探索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新机制。围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和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的任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民族宗教领域的实际情况,发挥宗教界人士在遵纪守法、爱国爱教方面的优良传统,广泛听取强化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在已经建立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宗教团体和场所的管理制度,使宗教管理工作能够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为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方案》还明确了组织领导机构、保障措施及奖惩激励机制。

(坛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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