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19日


6月15日,常州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在何祖大副主席的带领下,就全市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市政协委员们先后察看了金坛市茅山乾元观、元阳观、崇寿观和武进区大林寺、白龙观。市民宗局副局长余笋向政协委员汇报了市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政协委员们还分别听取了金坛市、武进区关于宗教场所建设与管理情况汇报。委员们一致认为,《宗教事务条例》落到实处,在基层做宗教工作的同志很辛苦,同时对他们艰苦创业、甘愿奉献的精神和在场所建设与管理上取得的成绩表示钦佩。
何祖大副主席对我市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两年多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各辖市区的工作也各具特色,成绩显著,全市宗教领域保持了稳定,宗教工作在服务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在谈到今后的工作时,何祖大指出,一要继续深入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特别是在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要坚决抵御境外渗透,切实把“宗教无小事”的要求落实到实处;三是在宗教场所的建设与发展上,要加强统筹规划,有关方面要给予支持,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四要重视宗教界新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要与他们多交流,交朋友,这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而刻不容缓的工作;五要重视和发挥宗教界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他表示要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视察的有关情况,争取有关方面帮助解决宗教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宗教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