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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出台清真饮食行业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09-07-28   来源: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在《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武进区政府办公室召集区民族宗教、公安、城管、卫生、工商、环保等部门,就西部少数民族经营清真饮食行业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协调,形成会议纪要:一是各部门要充分重视对清真饮食行业的服务管理工作,体现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心和爱护,有利于规范其经营行为,有利于武进区“五小行业”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民族间的团结和睦和社会稳定。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相关部门通过发放资料、阿訇讲经等多种形式,向经营清真饮食的少数民族宣传卫生防疫、工商登记、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优惠措施,提高办证率,进一步增强其依法经商的意识。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清真饮食业的管理。各部门要做到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按照自身的职责,依法对西部少数民族经营的清真拉面店进行有效管理。对辖区内开办的拉面店,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明确了对西部少数民族开办清真拉面店实行的优惠政策:卫生许可证审查费100元,免收从业人员体检费;工商管理费10元/月,办证收取工本费;免收环保排污费,年检费按同行业标准减半收取。在为清真拉面店办理相关证照和实行优惠政策前,区民族宗教局对照有关条件严格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证明,作为清真拉面店优惠办证的凭证。
 

(武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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