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出台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员工作制度 |
发布日期:2020-08-06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和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场所安全工作水平,保障信教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期常州市民宗局制定出台了《常州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员工作制度(试行)》。 安全员工作制度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的安全员配备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安全员要按照场所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要求开展工作,直接对场所主要负责人负责,恪尽职守,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下阶段,市民宗局将组织安全员开展场所安全、疏散逃生等方面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宗教界人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宗教处 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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