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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常州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常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一年小灶”基础上持续向纵深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提供坚实安全保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更加自觉地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果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确保全市宗教领域平安稳定和谐。

二、主要目标

全面巩固“一年小灶”成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持续为零,推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全面梳理“一年小灶”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持续攻坚不放松,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全面推广“一年小灶”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提升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全面深化“一年小灶”在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形成更加完备、更加定型、具有领域特色的安全发展制度体系,创新安全工作监管方式,推动我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省前列。

三、重点工作

根据《省民宗委关于印发<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民宗发〔2021〕10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常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电〔2021〕20号),紧密结合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及当前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确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主体责任2个专题”“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大型活动管理2个专项”需在“三年大灶”中持续深化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分析查摆“一年小灶”后需进一步纳入“三年大灶”重点关注并破解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以及“三年大灶”需进一步借鉴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分五个阶段进行,至2022年12月结束。

(一)深化动员阶段(2021年2月底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安全宣传进场所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全覆盖专题宣讲和宣传活动。在2020年底动员部署基础上适时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总结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各辖市、区及常州经开区民宗局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进一步深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对照省民宗委《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指南》,部署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宗教活动场所要进行全面自查,对照标准清单做好日检查、周巡查、月抽查。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民宗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全面深入掌握属地内场所的安全状况及各类大型活动的举办情况,建立安全问题隐患、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表、线路图、责任人,确保排查任务精准推进,安全隐患不留死角,整改措施深入彻底,大型活动审批手续齐全,且应急预案切实有效。7月底前基本完成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鉴定工作,同步推动涉及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的整改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各辖市、区及常州经开区民宗局根据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对照“两个清单”,遵循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的原则,实行差异化治理,对于一般问题,细化治理举措,确保落地见效;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安全管理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对于重大安全管理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加强政策指导和资金保障,确保按时完成整治达标。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提升场所动态智能化管理水平,试点探索宗教活动场所主要部位火灾监控、温度传感、烟雾监测、电力智能、燃气报警等智能传感报警,协同安全监管等功能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健全日常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配置完善消防设施,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供配套服务,整治周边环境。进一步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细化标准,督促安全重点场所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管理示范场所评比活动,选树正面典型,推广经验做法。

(五)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2022年底前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属地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机制建立、教育培训等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市民宗局。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调整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为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各辖市、区及常州经开区民宗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属地宗教领域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各辖市、区及常州经开区民宗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市、区民宗部门要把抓好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实际行动,作为“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要标尺,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二)强化督导考核和配合巡视巡查

进一步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督导、巡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最严标准最硬作风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三年大灶”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辖市、区及常州经开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大灶”情况纳入民宗领域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继续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市县联动督导,加强专项整治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用好述职、通报、约谈、督办、警示等手段,督促各地民宗部门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三)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既着力解决好存量安全隐患,又着力遏制增量风险,同时要抓好场所举办的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贯穿到专项整治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巩固拓展“一年小灶”经验制度成果,重点攻坚克难“一年小灶”暴露的问题及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持续盯紧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建筑、消防等重点问题隐患要纳入“大灶”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四)持续推进强基固本工作

进一步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村居联络员等作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地民宗部门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整治责任,层层拧紧责任螺丝,进一步推动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强化履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落实场所主体责任。各地要采用多种形式,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突出问题整改、典型宣传、网络宣传、知识普及等内容,提升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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