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底国务院李克强总理签发新修订的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以来,武进区民宗局高度重视,着力通过“三项措施”,确保学习《条例》活动落到实处。 一是迅速下发学习通知。及时下发学习通知,要求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把学习《条例》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大现实意义。 二是发挥自媒体作用。通过各宗教团体、场所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网站等自媒体平台转发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原文,提高社会知晓度。 三是举办培训会议。分别组织各宗教团体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进行学习宣传,提高场所负责人的责任心和重视度,同时针对《条例》中的增、改部分,组织大家就新变化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地解读,切实领会《条例》精神。
(武民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