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民宗〔2015〕20号
关于认定常州市基督教堂等21处
场所为四星级、三星级宗教活动场所的决定
为加强和创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促进场所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我局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省宗教局工作部署,从2014年起,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得到了宗教界的大力支持,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经过场所申请、宗教团体和各辖市区宗教部门审核推荐、组织考评、认定委员会研究、向社会公示等程序,常州市基督教堂等8处场所被认定为常州市首批四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常州清凉禅寺等13处场所被认定为常州市首批三星级宗教活动场所。
名单如下:
四星级:
常州市基督教堂
武进区南城寺
武进区宝林寺
武进区大林寺
金坛茅山崇寿观
溧阳市报恩禅寺
溧阳市基督教堂
新北区九龙禅寺
三星级:
常州清凉禅寺
常州九华禅寺
金坛茅山元阳观
金坛市基督教堂
溧阳市宝藏禅寺
武进区南夏墅吴黄禅寺
武进区洛阳兴教寺
武进区邹区会灵山寺
武进区横山桥镇白龙观
武进区郑陆东青天主堂
新北区龙珠山寺
新北区龙虎塘基督教堂
天宁区北塘基督教堂
希望以上宗教活动场所再接再厉,巩固成果,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取得进步。希望全市宗教界以首批三星级以上场所为标杆,对照认定标准和《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考核评分细则》,结合实际,确定新的奋斗目标,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促进我市宗教健康发展。
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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