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民宗〔2015〕17号
市民宗局关于转发省宗教局
《关于2015年继续以“教风”为主题
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
现将省宗教局《关于2015年继续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苏宗发〔2015〕2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国家宗教局和省宗教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继续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并于10月10日前将2015年度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我局宗教处。
附件:《关于2015年继续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
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