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观组织学习《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21-03-30 |
3月28日上午,常州白龙观在天佑阁会议室组织开展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学习交流。白龙观全体教职人员、部分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学习由常州市道教协会会长、白龙观住持孔新芳道长主持。 学习会上,孔新芳会长详细解读了《办法》中所规定的宗教教职人员的权力义务、教职人员行为规范、教职人员备案、教职人员证书管理、宗教事务部门对宗教教职人员的行政管理及保护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等内容。他强调,作为宗教教职人员,不仅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也需承担应尽的义务,要树立好道教界的良好形象,弘扬好道教优秀传统文化,引导服务好广大信教群众,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国、心中有民、心中有戒。
通过《办法》的学习交流,大家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权利义务,了解了党对宗教工作法治化、中国化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关心和爱护。大家纷纷表示,在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升自我的综合素养,为场所的规范管理、道教事业的健康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经开区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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