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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出台细则落实非法传教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1-03-18

近期,武进区通过专题协商、征求意见、研讨交流等方式,制定出台了《武进区公共场所非法传教活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神要求,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开展非法传教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明确整治范围。文件明确将人员密集和重要公共场所作为治理重点,具体有学校、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养老院、公交车船、车站码头、公园广场、体育馆、文化馆、图书馆、景区景点、影剧院、宾馆、饭店等。二是明确治理内容。文件依据《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明确列举了针对未成年人开展有传教内容的活动,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在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传教,散发、销售非法进境或擅自印刷宗教类出版物及印刷品,假冒宗教教职人员骗取钱财等12项非法传教活动。三是明确治理任务。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法律法规、科学和反迷信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法治、科学意识。加强行业单位场所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强化与公安、属地联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四是明确治理要求。文件明确了治理工作时限,同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好各项任务的谋划、部署和督促。要求责任部门指导好行业单位场所治理工作,并对行业领域治理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区委统战部(民宗局)指导督查各部门工作开展,并适时通报。

 

主办单位: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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