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委书记对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
发布日期:2021-02-20 |
2月10日,钟楼区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宗教工作督查整改经验交流会精神和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宗教工作主要精神,并听取了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薛丽君关于2020年度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专题汇报, 区委书记沈东对2020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政治站位再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群众性,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责任重大。各级党委(党组)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提升各级党政干部的民族宗教工作能力,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钟楼落到实处。 二是民族团结再巩固。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一步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着力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等工作,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全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不断开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三是宗教治理再深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树立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既不能“收”,也不能“放”,要积极提升“导”的水平,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宗教领域潜在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宗教领域场所安全、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等重难点工作治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牢牢守住宗教领域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四是工作机制再完善。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网格化综合治理,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提升区域民宗工作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民宗工作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制度机制,不断增强工作合力。推动全区民族宗教事务从“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为钟楼实现“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钟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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