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佛协以国法教规学习为主题开展教职人员轮训活动 |
发布日期:2020-11-02 |
10月31日上午,金坛区佛协开展以国法教规学习为主题的教职人员轮训活动。区民宗局副局长王国锋到会并作开班动员。江苏天择律师事务所张国俊律师、中国佛学院栖霞山分院徐金波老师受邀为教职人员授课。全区佛教界60余人参加活动。活动开展之前,与会者在弥陀寺广场举行了庄严肃穆的升国旗仪式。 首先,王国锋组织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继续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地紧跟中国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二是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要依法治教,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明确法律红线,自觉在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三是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强化民主管理、强化依法管理、强化自身建设。四是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依法办教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佛教自身优势,更好的服务社会。 而后,张国俊律师为大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等方面入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总则篇、物权篇、合同篇、人格权篇、婚姻家庭篇、继承篇、侵权责任篇等内容中与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信众有紧密联系的条款,援引具体的案例,结合实际,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使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了直观的认识与了解。 最后,徐金波老师以“坚持制度自信、强化依法治理”为主题,围绕《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进行了概述,着重阐述了如何将宗教事务管理更好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坚持中国化方向,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加强服务和监管、加强对宗教团体的规范和要求、细化宗教活动宗教财产具体规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知识。 活动中,金坛区民宗局与区佛教协会为江苏天择律师事务所张国俊律师颁发聘书,礼聘张国俊律师为常州市金坛区弥陀寺法律顾问。
(金坛区佛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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