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三个一”规范民间信仰管理 |
发布日期:2020-08-19 |
为全面推进民间信仰管理工作,溧阳市通过“探索一套机制、强化一个考核、突出一个重点”,积极探索民间信仰管理模式。 一是建立“一套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溧阳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明确各镇村属地管理职责、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自我管理职责、相关部门日常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氛围。 二是强化“一个考核”,构建责任网络。把民间信仰管理工作纳入各镇(区、街道)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依托市镇村三级网络,夯实镇村两级责任,与全市9镇3街道签订考核责任书,将民间信仰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中。 三是突出“一个重点”,打造活动载体。加强各类民间信仰活动的监督指导,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中,细化场所登记编号准入条件,严格标准,形成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合理布局。在一些影响范围大、参与人数多的民间信仰活动当中,组织公安、交警、消防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与现场管理,确保民间信仰活动安全、稳定、有序地开展。定期深入民间信仰场所,检查活动开展、安全管理等情况,防止外来邪教组织的渗透,帮助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解决实际问题。 (溧民宗 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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