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四项措施维护宗教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
发布日期:2018-06-25 |
一、强化宣传,注重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召开各类宗教教职人员培训会,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坚持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自觉抵制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和极端主义思潮影响。 二、争先创优,多作贡献。全面开展宗教场所“双争”(争创文明和谐场所,争做文明教职人员)活动,开展星级场所和场所星级档被案室评定工作。引导信教群众自觉践行宗教教义中扬善抑恶、平等宽容、扶贫济困等思想,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贡献力量。 三、建章立制,齐抓共管。调整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整合资源,推动宗教工作顺利开展。与各镇(街道)签订宗教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提高全市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管理、营造氛围。完善市、镇、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制定实施村(社区)民宗工作协管员制度,强化联动,明确责任,依法加强对全市宗教工作的领导,确保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良好社会局面。 四、依法管理,维护稳定。开展全市宗教领域中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控与处置,对重点部位、重点群体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问题、查找隐患、化解矛盾。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部署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调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对假僧假道乱做佛事严格管控,切实维护宗教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溧民宗 吕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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