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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民宗局四项措施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发布日期:2018-05-30

    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及时调整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有效整合资源,推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明确责任。和全市11个镇(街道)签订2017-2018年溧阳市民族宗教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提高全市宣传贯彻《条例》的责任意识。健全网络。完善市-镇-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制定实施村(社区)民宗工作协管员制度,强化联动,明确责任,加强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龚友强在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上级宗教工作会议与新修订《条例》精神。注重培训。市民宗局及时举办培训班,分别对全市民宗干部、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开展《条例》专题培训,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强化宣传。市民宗局专门订购500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发放至市委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市各镇(街道)、村(居)委会,普及《条例》知识、营造学习氛围。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住“七五”普法,“民族宗教政策法制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向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宣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学用结合,推进工作。市民宗局把新《条例》的贯彻实施与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星级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制度建设,做到早学、早知、早用。同时,抓住新条例贯彻实施的契机,探索采用法律法规与教义教规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建立科学、规范、民主、文明的管理机制,推动全

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创新载体,汇集民意。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收集社会各界人士对新修订《条例》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扎实有效推进新《条例》落实打好基础。充分利用迎新春座谈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会、政协委员调研考察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与民主党派、民族团结促进会负责人一起学习交流新《条例》的学习体会与意见建议。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发扬爱国爱教精神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功能,强化民意收集与意见反馈。

                                                         溧民宗  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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