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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三项措施做好《宗教事务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13

  一、加强培训,营造氛围。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发布后,溧阳市民宗局及时举办培训班,对全市民宗干部、宗教界人士进行专题培训,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同时,市民宗局专门订购500份新修订《条例》,发放至市委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市各镇(街道)、村(居)委会,普及《条例》知识、营造学习氛围。
  二、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市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并与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相结合,与法治建设等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在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治理各种乱象等方面发挥作用,进一步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抓好应用,推进工作。市民宗局把新《条例》的贯彻实施与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星级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制度建设,做到早学、早知、早用。同时,抓住新条例贯彻实施的契机,探索采用法律法规与教义教规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建立科学、规范、民主、文明的管理机制,推动全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溧民宗  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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