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伊协组织学习《宗教事务条例》 |
发布日期:2017-10-09 |
9月29日下午,常州市伊协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市伊协副会长杨德超作了学习发言,并对下阶段深入贯彻学习提出了要求:一方面在伊协、清真寺骨干中认真研读,深刻理解和准确掌握条例精神;另一方面通过穆民课堂、板报、通讯及其他形式把《条例》精神宣传到穆斯林群众中,最终把《条例》精神落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
(市伊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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