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民宗局“四措施”做好少数民族清真食品补贴发放工作 |
发布日期:2015-11-20 |
11月19日,新北区少数民族清真食品补贴发放工作圆满完成。在这项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新北区民宗局用“四措施”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一是专人审核。在各镇街道上报的名单中,区民宗局指定专人负责登记造册审核,逐人逐页逐项核实,其中有30人资料不全退回重填,有5人在不同社区重复审报,与街道核实后只落户在一个社区。全区共有163人符合条件。 二是专款专拨。市区两级补贴经费下来后,区民宗局要求各镇、街道无论人数多少,都必须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来往结算票据,全部经费由财政专款专拨专用,保证了此项工作的政策性。 三是限时发放。区民宗局要求各镇街道收到补贴款项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全部发放到少数民族群众手中,把暖心工作实实在在的做到暖心。至11月19日,全区163人已全部领取清真食品补贴款。 四是回调抽查。区民宗局抽取50位少数民族群众资料,根据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抽查,以此了解补贴发放的进度情况。对进度滞后的乡镇及时进行提点,确保了补贴款的及时发放。
(新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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