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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宗教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圆满收官
发布日期:2014-09-16

    为摸索国宗局《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第4号令)实施经验,武进区作为试点先行地区,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利用三个月时间,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为全市施行4号令摸清了路子,奠定了基础。主要做法有:
  一是领导重视,宣传部署。武进区民宗局认真研究推进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的具体措施,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试点工作。同时,分别组织区级宗教团体召开场所负责人会议,使其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具体流程,确保了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及时、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是规范填报,动态管理。武进区现有70处宗教活动场所,其中寺观教堂16处,固定处所54处。区民宗局按照试点工作流程图和计划表,认真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定专门人员进行指导与审核,对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的及时退回纠正,确保信息的真实和规范。结合此次试点工作,宗教部门将逐步探索制定主要教职任职工作的选举、聘任、考核、退出办法,努力实现主要教职人员队伍的规范化、民主化和系统化管理。
  三是总结经验,稳步推进。武进区主要教职任职备案的场所有12 处,其中佛教寺院6处,道教宫观1处,基督教教堂4处,天主教教堂1处,共登记完善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表12份。同时,为进一步掌握和规范主要教职队伍,宗教活动场所内履行主要教职职责的非主要教职人员,也列入此次专项工作的登记范围,完成实际负责人任职登记表58份。其他辖市区宗教部门将借鉴武进开展试点工作的经验,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

(宗教处 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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